问题 | 辞职之后社保卡余额还能用吗 |
释义 | 能用,辞职之后社保卡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有期限的。 从社保断缴的次月起,医疗保险的待遇就不能享受。虽然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并继承。 但是离职之后没有继续缴纳社保,除了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可以使用之外,拿着社保卡去看病是无法报销的。另外,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参加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 总的来说,辞职后在一定的条件下,社保卡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没有办理失业证明或是断交超过一个月的话,持卡者就只能使用社保卡的个人账户的金额了,对于想要使用社保卡进行报销的用户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 社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的,只能用于购买药物。 1、社会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 2、社保卡的使用方法有: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简单的说就是一张银行卡,但是要比银行卡作用全面,它可以在医院挂号用可以用于医药报销。 3、社保卡的其他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4、注意:社保卡功能很强大,如有遗失,参保人应及时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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