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主把借条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签不了的话,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或者借款是经过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那么就要去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并且如果借款时有众人在场可以找众人做证,当然也还可以对借款人就借款事实进行录像录音取证。 一、借钱没有借条怎么办 借钱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借过钱的证据。可以提供当时借钱给对方的相关证据,例如是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用现金支付的,则要打印从银行取出现金的凭条或者是在场的证明人等。也可以搜集曾经要求借款人还钱的相关证据,可以是对方以书面的形式写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录音录像等形式可以证明多次要求对方还钱。 二、只有转账记录能胜诉吗 可起诉。可通过当事人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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