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辞退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对劳动者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兼职被辞退有什么补偿吗 兼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辞退兼职人员公司可以提前告知,或者可以直接终止用工。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所以,兼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可随意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如何辞退员工: 1、辞退员工要公正。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 (1)一是公司原因,如大面积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 (2)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 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为其寻找其它合适的岗位。辞退的公正与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积极性。把工作能力差、人品差的人开除,会大大鼓舞员工的士气;反之,把工作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开除,会让员工的士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不出低谷。 2、辞退员工要公开。 员工辞退应尽量及时公开辞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职员工的胡乱猜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辞退员工离开时应当尽量做到让他体面,领导出面召集同事为其开个送行会,在会上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总结。开送行会,不单是考虑被辞退人员,更重要的是向在职员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的特点: 1、用工时间短,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可以与不同用人单位同事建立多个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在一般劳动合同中,我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合同形式灵活,可以订立书面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劳动合同。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属于法定的强行性法规,具有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的作用。 虽然单位在辞退兼职人员的时候,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但是同样的道理,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非全日制员工在离职的时候还得提前一个月就打招呼,如果有这样不平等的条约,那就不能按照兼职来对待,因为只有正式员工离职,才需要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适应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赔偿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一般来说,试用期内被辞退有两种情况。试用期内,员工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辞退之后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赔偿金,那么我们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 如果不想要跟公司进行仲裁的,那么也是可以与公司协商进行处理的,但是应该怎么要求赔偿金才合理合法呢? 首先,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并且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那么还需要格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其次,如果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解除合同的,那么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实际劳动,就有权拿到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 1、需确认是否办理过入职手续,或保留在该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明如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如有能证明与该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讨要这三天工资。 3、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工作半年被辞退有补偿吗 工作半年被辞退,如果是被无过错性辞退,或者具有被裁员等法定的情形的,有补偿。如果是因本人具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重大的过错而被辞退,则没有补偿。 公司在辞退员工的同时一般应该立即发放工资,准确点来说是在员工离职之前一次性给员工支付所有的工资,即便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过错被辞退的,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实质经济损失,否则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拒绝调岗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不同情况需要区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涉及违法辞退,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问题。用工单位可以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不能计算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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