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如果无法自行负担家庭责任,可以向对方提出抚养费要求,并可据实索取一定的赔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达成协议并进行义务的互相承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夫妻一方因照顾年幼子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员需要暂停工作的,应当得到对方的谅解,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无过错方补偿: (一)财产分割不合理,一方受到损失的; (二)婚姻期间,一方因照顾子女、年迈的父母而未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对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离婚后,一方因婚姻关系所致的经济困难,有权请求离婚方给予适当的生活保障。 第一百二十一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依照下列因素确定: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的经济状况; (三)子女与每个父亲或母亲的时间分配; (四)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