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还是十岁 |
释义 | 《民法典》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做出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最后,该段内容解释了限制民事行 法律分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在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调整为8周岁。据此,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接受无负担的赠予。其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则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追认后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拓展延伸 民法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及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根据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民法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及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规范他们的行为。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在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其他行为经追认后才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10-17)\t第三条\t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10-17)\t第九十九条\t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12-26)\t第四十八条\t专门学校应当与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联系,定期向其反馈未成年人的矫治和教育情况,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亲属等看望未成年人提供便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