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权有什么样的特性
释义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一、担保物权可以继承吗
    1、由于担保物权对特定标的物所支配的交换价值具有直接的财产价值,并且可以依法转让,所以能够成为继承权的客体而被继承。只是受担保物权的从属性限制,担保物权的继承跟其转让一样不能单独进行,而只能依所从属的债权一并继承。
    2、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物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其中,享有抵押权的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财产。抵押权属于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设立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抵押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属于遗产的范围,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当抵押权人死亡后,抵押权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债权的同时,继承抵押权。抵押期满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继承人有权就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法享有的留置该动产,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被称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被称为留置物。留置权也属于担保物权,其作用在于担保债权受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将留置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留置权人就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属于遗产的范围,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当留置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在继承债权时,同时继承留置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该继承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首先,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共同之处主要是:两者均为担保物权;两者的标的物均涉及不动产;两者均不占有标的物;两者对标的物的拍卖价款均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两者的区别如下: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则为意定担保物权。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因此,其生效无需登记公示,而抵押权以登记公示为生效要件,抵押物未登记公示,抵押权不生效。
    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标的物只为不动产,抵押权除了不动产,还包括动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3: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