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案件中,确认双方财产分割后,一方当事认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至于帮助的方式、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女方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女方没房子住怎么补偿 离婚时双方一般就财产已经分割好,分割财产时对于女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在离婚后没房子住时,属于其生活困难的情形,有负担能力的对方应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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