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因为1999年国办发文禁止城市居民再以自行建造或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针对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含城镇居民和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的,宅基地确权时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