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离婚途径上,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肯定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想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首先,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归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并重点参考。两至八周岁的孩子,法院根据双方的住房、经济收入、抚养意愿等综合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此外,根据民政部的意见,如果夫妻双方都有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或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无力抚养子女的,属于特殊困难,孩子父母符合将孩子送养的条件,可以考虑按照将孩子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