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生态安全法律法规有 |
释义 |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维护牛态安全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聚焦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种类区分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律。主要句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 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环境管控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 三是聚焦绿色发展、重要区域等,各有侧重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 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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