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的著作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在转让的同时虽说免征增值税,也需要写一份转让著作权的合同,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得到部门的认可,转让此权利之后,那么以后此作品的受益,自己将不会再拥有,所以,在转让时就要考虑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如何进行作品的自愿登记 进行作品自愿登记的流程如下: 1、提交作品登记材料。例如作品登记申请书、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说明书、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2、填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3、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4、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