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认证是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食品、生产过程及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或合格证。目前食品市场,经常见到一些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等字眼。国内有无公害蔬菜的认证,以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及化学肥料,产品上的农药残余没有超过特定的标准。但市场也有部分产品宣称是无公害蔬菜而未获认证的。生鲜食品质量检验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农残检验、水果糖分、肉类瘦肉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等。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第四条 认证机构应要求认证委托人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生产、加工及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6)一年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事故; (7)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事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或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而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