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专用权。专用权主要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一种使用权; 2、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禁止权。禁止权是指依法经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人享有禁止他人使用、销售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 1、商标查询; 2、申请文件准备; 3、商标注册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4、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5、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 6、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7、商标实质审查; 8、商标公告; 9、颁发商标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