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销刑拘调查最多需要三十七天。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十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三十七天。超过三十七天需变更强制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应该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刻进行释放,并且将执行的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