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医保共济账户怎么操作? |
释义 | 首先,参保人可以携带医保卡/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进行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的划转即可,办理好相关手续之后,家人就可以使用医保共济账户了。比如说父母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绑定的儿女的医保卡支付药费。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共济账户只适用于医保卡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也就是只能用来支付药费、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等,而无法使用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用等,否则会视为骗保。实名认证后可进行绑定 如何开通“个账共济”账户?参保人需要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的家庭共济,进行实名实人认证,完成“个账共济”账户绑定即可。 户主可以变更绑定人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同时绑定近亲属。每名近亲属仅限接受一个参保人的授权绑定。因减员而中断参保的职工参保人不允许绑定近亲属,已经绑定的近亲属也不再使用共济账户消费。 绑定都是单向绑定,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如果关系人已经被其他参保人(户主)绑定,则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关系人A已经被参保人B(户主)绑定,则A不能再被其他户主绑定。如果关系人已经作为户主,绑定了其他人,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关系人A已经作为户主绑定了参保人B,则A不能再被其他户主绑定。如果户主已经作为关系人被其他户主绑定,也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户主A已经作为关系人被户主B绑定,则A不能再绑定其他人。 此外,户主可以变更绑定人。开户完成后,户主可以对已经绑定的近亲属解除绑定,也可以添加新的家庭成员。户主绑定、解绑时需要刷脸验证是本人的操作。 优先扣除消费者本人 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在医保消费时,消费者A持本人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去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定点药店消费时,如果A的个人账户有余额,那么本次消费将会优先扣除A的个人账户余额。当A的医保个账余额不够时,才会消费“个账共济”账户。 家庭共济账户消费仅用于支付个账消费,暂不支持与医保统筹待遇相关联的消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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