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
释义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 一、报备后社区能查到你的行程吗 社区报备会查行程。社区报备是指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民众镇的本地居民及外来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或通过二维码自行申报。若不执行,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为保障全体人民的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工作,全力抑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疫情期间如果缓报、瞒报、漏报构成犯罪吗 在预防、控制新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三、疫情北京工资如何发放 北京市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需遵守《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 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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