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的流程和公租房备案后的后续流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市、县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公示,审核单位需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公租房备案后后续流程包括备案、意向登记、摇号和签约入住。其中,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经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公示。审核单位需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一、直管公房居住权怎样认定 直管公房居住权认定如下: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 3、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公租房备案后后续流程 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步,备案。“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第二步,意向登记。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西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第三步,摇号。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签约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拓展延伸 经济适用房新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新规定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还应当符合当地城镇户籍条件;家庭收入应当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当事人没有房屋,或者居住的房屋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主要对象是,家庭困难的人群。 结语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市、县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公示,审核单位需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直管公房居住权的认定,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予以公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公租房备案后,申请人需按照相应流程完成登记、摇号和签约入住手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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