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5)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6)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7)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8)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9)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10)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3)销售公告,在45日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司注销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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