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如下: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3、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风险提示: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认定股东抽逃出资: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证据;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证据;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证据;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证据。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有权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风险提示:为避免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日常经营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方式及程序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尤其是在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履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借款及关联方交易等环节,更需要完善一系列的经营流程及相关文件,以确保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 公司法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三是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四是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或者法定公益金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五是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六是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七是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股东抽逃出资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股权利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形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2.根据《公司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资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其出资的,已经构成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如何处理抽逃出资的股东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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