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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满后是否需要进行相关手续?
释义
    该段内容描述了监视居住的权力、执行和解除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监视居住,并负责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应当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通知嫌疑人。决定解除监视居住的,应当立即解除。决定撤销监视居住的,应当立即撤销,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监视居住,并负责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的程序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涉及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决定书应载明被监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监视居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要求被监视人遵守的规定。
    接着,公安机关将被监视人送交被监视居住人居住地执行机关,并由被监视人居住地的执行机关代收被监视人的送交费。执行机关应将监视居住决定书交被监视人,并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
    最后,被监视人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如被监视人违反规定离开处所,执行机关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总之,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严格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被监视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监视居住,并负责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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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