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没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商品房买卖协议的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
 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注意事项
 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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