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买卖双方的姓名、姓名、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修标准、附件、配套设施等; 6、房价和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7、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气等费用及过户。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房屋买卖协议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