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户口积分制办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实名注册: 申请人在网络申请的,微信公众号注册、登陆“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二)确认资格: 1、申请人实名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四项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当系统提示申请人“无武汉市社会保险信息记录”时,申请人应在武汉市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纳证明后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3、当系统提示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信息记录”时,如果申请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有合法产权住房,申请人应持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合法产权证书、结婚证或相应家庭关系证明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如果申请人居住在租赁住房,申请人应持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卡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具体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时间为准。 (三)上传材料: 申请人应对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者图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MB。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初审通过后不接受补充或变更申请材料。 (四)积分审核: 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 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示积分审核进度,并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五)公开公示: 依据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根据申请人总积分,对于总积分达到或超过75分的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申请复核: 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受理、审核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 (七)公布结果: 根据复核情况,本年度积分入户结果于12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布。 (八)办理落户: 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年度积分入户录取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持积分入户申请材料原件、申请回执单(线下提交的有)到居住证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核实申请材料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一、积分落户制度是什么? 1、是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主要目的,是解决外来人口的子女入学、医疗以及务工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同的城市,对积分的条件,以及达到相应的分值后的待遇,都有所区别;当事人应以所在地具体政策为准。 2、《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主要涉及方面: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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