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丢了怎么领执业药师证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当档案丢失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领取执业药师证。具体来说,需要登陆报名网站,找到找回档案号的选项,输入身份证号码,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即可找回档案号。而职业资格证书则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法律分析 当档案丢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领取执业药师证: 1. 在报名时登陆报名网站; 2. 找到找回档案号的选项; 3. 输入身份证号码; 4.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即可找回档案号。 找回档案的方法,如下: 登陆报名的网站,有个选项是找回档案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找回档案号了。 一般地,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做“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二、职业资格证书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拓展延伸 档案丢失是执业药师证申请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并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其申请执业药师资格的证明。 然而,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档案丢失,申请人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申请证明等。 另外,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如果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提供必要的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予受理或者撤销其申请。 综上所述,档案丢失的申请人应尽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同时,申请人还需注意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 结语 结语:根据给出的措施,可以找回执业药师证。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十八条 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七章 药品上市后管理 第八十三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必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评价或者直接组织开展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等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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