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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违建谁有权拆除
释义
    实践中,认定违建的部门五花八门,包括城管、规划部门、乡(镇)政府、拆迁办、环保部门、国土部门事实上,有权认定违建的常见部门包括这三个:
    1、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认定城市中的违法建筑。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对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管辖,有权认定前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3、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有权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及责令交出土地。也就是说,若房屋上的土地是违法用地,则其有权对违建进行认定并进行处理。
    一、拆除违建的程序
    (一)调查取证
    1、做好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如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情况等等。
    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做好记录资料。
    3、取得涉及建筑的工程、用地、施工等许可资料,为建筑的定性以及后期拆除工作提供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制作笔录。
    (二)认定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
    (三)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对于属于违法建筑的,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乡、镇政府下达停止建设的指令。对于程序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实体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否则按照规定处罚。同时在违章现场或者附近张贴公告。
    (四)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五)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六)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行政机关将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将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机关包括规划、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执法大队等等。
    二、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标准大致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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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