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甲状腺癌一期,是否可以进行仲裁调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拒赔甲状腺癌一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甲状腺癌一期不在赔付范围内,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如果保险条款未明确规定,但保险公司以甲状腺癌一期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则需要进行仲裁调解。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格式条款的形式。格式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要求履行保险合同。 5.《仲裁法》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员或者仲裁机构,自行进行仲裁;也可以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或者其他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庭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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