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乳腺癌,如何进行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乳腺癌的情况较为常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就没有维权的途径。首先,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单方面拒绝赔付。其次,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募集保险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 2.《保险法》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 3.《民法典》第十一条 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中,不得以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规定为由,排除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生存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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