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可以私人之间相互交换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可以互换,但是要签订互换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互换双方都要按互换协议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能要回所互换的土地。如果需要换回,可以通过村委会再次签订互换协议来处理,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 一、是否备案不影响互换土地合同效力 依法成立的土地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其自身效力。互换土地呈报发包方备案不属于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房产证不能互换的房屋有哪些?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 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 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三、非集体组织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 非集体组织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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