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果夫妻离婚且有孩子,就需要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而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给另一方。抚养费并不是直接给孩子的,而是给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期限可由双方之间协商决定,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决定。 二、离婚给多少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