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打井的罪名是什么? |
释义 | 私自打井违法,需要经过审批程序。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处罚。对于发现私自打井行为,可以向水利局的水政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市政府投诉。长时间大量超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和地面沉降,需要按规定申请取水指标并缴纳水资源费。超指标用水需事先审批,不得私自开采。 法律分析 打井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私自打井违反了我国水法的规定,需要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因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才可取得取水权。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私自打井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1、发现私自打井行为可以向水利局的水政监察大队举报。非法打井就是不符合打井的条件或不具有打井的资格非法打井取用地下水。对于非法打井的监管部门是水利局的水政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打市政府的热线投诉。 2、长时间大量超采地下水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局部形成地下水位漏斗,引起地面沉降,当然也会造成地表植被退化,地下水质恶化。但是,这有个前提,“长时间大量超采”。什么叫长时间大量超采呢?就是说,比如某一个区域地下水补给量5亿立方米每年,可开采量3亿立方米每年,然而,最近二十年,这个区域每年的地下水开采量都超过7亿立方米,开采了20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局部漏斗了。因为地下水循环相比地表水是个缓慢的过程,所以长时间超采地下水的后果不会马上显现出来,而一旦出现了后果,也不是短时间能够弥补的,大概需要持续恢复十数年。所以,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地面沉降,是个区域的概念,“一口井成吨成吨”抽取地下水,最直接的后果大概是把井抽塌了,报废了。想短时间影响地下水位,引起地面沉降,不太可能。当然,私自开采地下水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开采地下水需要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用水指标,明确年度开采量,安装计量设施,按计划开采。并且根据用途足额缴纳水资源费。超指标,超定额用水的,实施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前提是这个地区还有地下水指标可以分配。超指标也是要审批的,不是说你指标用完了可以继续抽,然后事后缴纳水资源费,而是指标用完后,先去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超额指标,交了钱再用。 结语 私自打井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水法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私自打井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有可能被吊销取水许可证。如发现私自打井行为,可向水利局的水政监察大队举报,或通过市政府的热线投诉。长时间大量超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和地面沉降,对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开采地下水应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超额用水需事先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条例取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上述问题,还在道路上挖井,未经他人同意,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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