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表现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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