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是扣留车辆;2.是扣留驾驶证;3.是拖移机动车;4.是收缴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法装置、牌证;5.是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体内含量测试、检验;6.是强制排除妨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