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运输局不是交警。交通局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行政管理,一般包括公路和航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公路和水路的运输管理、规费征收等职能。而交警全称交通警察,属于警察的一个警种,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