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遇到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前往法院档案室查档,获取复印件并加盖法院印章。随后,携带判决书、身份证和户口本,与对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可申请结婚登记,办理完结婚登记后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判决书丢了,首先当事人可以自行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档案室查档,法院会提供判决书复印件并加盖法院印章 然后再提供离婚判决书、身份证和户口本,与另一方前往婚姻机关登记处办理复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复婚申请遇到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重新取得判决书? 如果您的复婚申请遇到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重新取得判决书。首先,您可以联系原审法院的书记员,向其说明判决书丢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复印件或存根。书记员将帮助您查询档案并核实判决书的丢失情况。如果判决书确实丢失,您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请求重新开具判决书副本。在申请中,您需要详细说明判决书的案号、当事人信息以及丢失的具体时间和原因。法院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重新开具判决书副本。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如果您的离婚判决书丢失,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重新获得复印件。首先,前往法院档案室携带身份证进行查询,法院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印章。然后,携带判决书、身份证和户口本与另一方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符合规定后,将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及时补办。请注意,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