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公社是谁下令撤销的? |
释义 | 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实行乡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通知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从而改变了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使乡村政府成为基层组织,实现了从人民公社到乡政府的转变。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在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实行乡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通知决定废除人民公社制度。从此,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发生变化,乡村政府成为基层组织,实现从人民公社到乡政府的转变。此举标志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延伸 哪份通知决定废除人民公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限制农民的生产经营自由,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废除人民公社制度的决定应该是由法律或政策来做出的,而不是由通知来决定。 结语 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实行乡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通知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使乡村政府成为基层组织,实现了从人民公社到乡政府的转变。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