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生育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具体如下: 1、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