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一、起诉离婚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分居 起诉离婚可以证明分居的有: 1、一方住在外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新地址收到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必须书面,口头协议必须由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最好邮寄在备注栏中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至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书信、电子邮件等事实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 5、证人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 二、离婚分居两年怎样取证 离婚分居两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一方居住外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如果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最好用快递邮件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至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之间的信件、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由于证人往往与作证方有利害关系,分居是夫妻私事,法院很难接受单独证人的证言,需要辅助其他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