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当得利吗 |
释义 |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拾得遗失物,根据法律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 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一、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 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遗失物品有被盗窃的情形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2、如果是有入户盗窃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不用考虑被盗窃的数额; 3、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应该是不足以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也要帮助当事人登记、寻找遗失物品。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4、如果存在如果捡到遗失物品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涉嫌侵占罪。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一、遗失物的处理规则具体如下: 1、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2、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3、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4、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 二、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2、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 3、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总之,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二、拾得遗失物属于法律事件吗 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事件。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