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发短信和打电话构成骚扰罪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多次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骚扰罪的特征,具体如下: 1、犯罪形态表现为集团性行动,不论是事前有通谋有组织的聚合,或是由正常群众集会转变而成的临时性聚合,都不影响骚扰罪的成立; 2、实施强暴或胁迫行为,达到能够对某一地方的公共安宁构成危害的程度。 骚扰罪的处罚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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