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以每个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76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