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善意受领人是否有返还责任 |
释义 | 不当得利的善意受领人有返还责任。对于善意的受益人,如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受益人返还的利益应以现存利益为限,如受损人的损失小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受益人返还的利益应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限。利益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含义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得利人取得有关利益;2、他人受到损失;3、得利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4、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之债有什么内容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三、少收顾客钱是否可以要回 少收顾客钱可以要回。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是受益方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产生的水果、原物的价格、使用原物的利益或者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目标范围,即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异。受益人是善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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