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法院或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也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由检察院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通常先进行审讯,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关部门将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由检察院做出),倘若不决定逮捕,可采取其他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移交案卷,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可能退回补充侦查)。 3、检察院若认为可以提起公诉,则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案卷,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将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知,并同时通知证人、受害人等。此时,进入诉讼程序,其中可能还会有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等诸多步骤,不是一定有,只是可能。 4、终审结束后宣判,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拘役在看守所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在罪犯居住地执行,是比较宽松的强制措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包括缓刑)的罪犯将进入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