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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释义
    本文介绍了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及构成要件,并探讨了悬赏广告不履行合同时的解决方式。根据文章内容,可以得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其构成要件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悬赏人不履行合同时,完成指定行为的人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而悬赏人则负有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是指广告人通过广告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提供报酬。对于悬赏广告,发出悬赏广告是否使广告人与完成指定行为的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也即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如何定性,目前学术界认识不一,主要有两种学说:一为单独行为说;二为契约说。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系由广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之完成为其生效要件。换句话说,一定行为之完成,并非系对广告而为承诺,而是债务发生之条件。契约说认为,悬赏广告不是独立的法律行为,而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之承诺相结合,其契约始能成立。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其构成要件如下: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
    二、悬赏广告不履行合同如何解决?
    1、悬赏广告,通常认为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表示对完成广告规定行为之人,给予特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2、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悬赏人负有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行为说,一种是契约说。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必须以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该要约才成立。悬赏广告的悬赏人,要以公开的方式声明,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
    结语
    本文介绍了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以及不履行合同的解决方式。根据契约说,悬赏广告是一种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才能成立。同时,文章也指出,悬赏广告不履行合同时,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而悬赏人则负有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法律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1987-10-26)\t第一条\t为了加强广告管理,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制定本条例。
    广告法(2021-04-29)\t第十条\t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广告法(2021-04-29)\t第十条\t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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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