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各级机关部门协助单位领导抓内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党务工作任务的负责人,其行政规格相当于单位的中层正职,具体级别视单位性质规格而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九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