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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试用期被辞退,工资如何计算?
释义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如何计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试用期被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工资、经济补偿等。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期工资,当然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以下事由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
    4、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
    5、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
    拓展延伸
    被辞退后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被辞退后,试用期工资的结算方式取决于雇佣合同和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的合理报酬。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前被辞退,工资的结算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1)按照试用期工作的实际天数计算工资;2)按照试用期工作的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工资;3)按照试用期工作的月工资比例计算工资。具体的结算方式应参考雇佣合同中的约定和当地劳动法规定。建议被辞退后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工资结算方式,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试用期被辞退后,试用期工资的结算方式取决于雇佣合同和劳动法规定。具体结算方式可能包括按实际天数、工作小时数或月工资比例计算工资。建议与雇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劳动仲裁可申请解决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合同订立、解除等事项。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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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