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诉讼与双方诉讼 |
释义 | 单方离婚程序及条件:单方离婚程序包括立案、调解、审理和判决等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单方起诉离婚时,不存在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但男方在某些情况下需证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调解和好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以及原告自动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单方离婚有哪些程序 1、单方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携带其本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单方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单方起诉离婚时不存在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具体来说,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单方离婚的程序包括: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到法院立案,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法院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若调解无效则进行法庭审理,最终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单方离婚的条件为:男方无禁止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能提出离婚。但若是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则不受此限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六个月内调解和好、原告自动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以及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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