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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工老板不同意不让走,工资不给完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给用人单位递交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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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