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随义务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1、前合同义务。当事人在为订立合同而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照顾、通知、告知、保密等义务。违反前合同义务构成缔约过失。 2、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以后,为了确保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义务。如雇用合同终止后,雇员对原单位的保密义务,单位为雇员开具任职证明的义务等。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告知、通知、保密等义务。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 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 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 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有: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2、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