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飞机票报销需要行程单吗 |
释义 | 在购买飞机票时,需要提供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行程单是针对每位乘客单独开具的,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行程单不仅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对于行程单来说,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报销是指将用坏作废的物件报告销账,也指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法律分析 一、关于飞机票报销,需要提供行程单吗? 毫无疑问,乘坐飞机旅行时,行程单是作为报销凭证的有效文件。因此,在购买电子客票时,乘客在完成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请注意,行程单是针对每位乘客单独开具的,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机票行程单正式上线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对于行程单来讲,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 在机票代理处订的机票,行程单由机票代理处出具。 二、报销是什么 意思是将用坏作废的物件报告销账,也指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需要取得发票的,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个人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需要取得发票的,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飞机票作为企业或个人因公出差所购买的票,其报销需要符合相应的法规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可知飞机票属于增值税应税凭证,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发生应税行为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额,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因此,对于飞机票报销,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的辅助依据,但并不具备作为发票的法定效力。企业在进行报销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取得合规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同时,个人在出差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机票,但不得使用个人发票进行报销。 结语 无论是乘坐飞机还是火车,报销都是必要的。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需要提供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行程单不仅是专用发票,还是运输凭证和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在机票代理处订的机票,行程单由机票代理处出具。报销是指将用坏作废的物件报告销账,也指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零九条 承运人运送旅客,应当出具客票。旅客乘坐民用航空器,应当交验有效客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条 客票应当包括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三)旅客航程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客票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客票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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