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性结婚年龄规定在中国是几岁? |
释义 | 结婚年龄限制及婚姻无效的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近亲属和共同生活的亲属。结婚程序不合法不能申请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与婚姻无效是不同的,可撤销婚姻只有在受胁迫情况下登记结婚时才可撤销。 法律分析 一、男孩子多少岁结婚证 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在无效婚姻里面包括了四种情形,其中就有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中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而对于可撤销婚姻,法律中规定的情形只有一种,即一方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登记结婚,那么此时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被撤销。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在未满22周岁、女性在未满20周岁时不得领取结婚证。同时,婚姻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且未治愈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近亲属和基层组织。然而,结婚程序不合法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请注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涵盖了四种情形,后者只有在一方受到胁迫情况下登记结婚时才能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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